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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0-03-14 17:05:29
国内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提升和市场内容的丰富,应运而生有多品牌多款式的电动汽车,深受消费者欢迎。与此同时,市场上出现打着“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电动汽车”等名义的四轮电动车,很多都有合格证,但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观光车合格证》,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生产标准,起步猛、底盘轻,特别容易发生倾斜;刹车构件单薄容易损坏,且需要很大的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对于老年人来说非常危险,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有的还被用来接送孩子上下学,使儿童处于危险中。这些“老年代步车”按规定不准上路行驶,但很多经销商故意隐瞒事实,宣称车辆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交管部门也不会查处。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取得非机动车号牌但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会被处以罚款,并暂扣车辆。如果经过鉴定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必须要有机动车驾驶证。然此类电动车并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目录上,故无法前往车管部门办理牌照。目前,尚未有明文规定禁止四轮电动车销售。只要商家提供了产品出厂合格证书、质检报告和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即可进入市场。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打着“无需上牌、无需考证、随时上路”的幌子进行销售,不得与消费者签订“遇当地政府或者交警部门查扣,概不负责”等类似的霸王条款。在销售该类电动车时有责任有义务提醒消费者,这类“观光车”只能在风景区等特定区域行驶,不能上道路行驶。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弄清楚能不能上牌,能不能合法上路。可通过查询国家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目录了解购买的车型是否在目录上,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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